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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大队对酒后驾驶实行常态化整治
文章来源:东台文明网   点击率:438 发布日期:2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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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份以来,市交警大队将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事故预防工作重点之一,一个月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起,其中饮酒驾驶14起,醉酒驾驶7起。

  市交警大队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高发地段,定期组织开展酒后驾驶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对酒后驾驶发生规律、人员构成及交通方式等分析研判,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等方式灵活设卡布警,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大队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源头管理、执勤执法、宣传教育等重点环节,逐一落实到中队及民警个人,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大队将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对各中队查处酒后驾驶起数进行量化考核,每月对酒后驾驶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在查处酒驾中,大队采取定点与不定点、巡逻与设卡、蹲点观察与设点查缉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周末假日必查、深夜午夜必查、高发时段必查、聚餐场所必查、举止反常必查,实施全方位、多时空的查控。大队将查处酒后驾驶落实到民警路面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酒后驾驶整治“零容忍”,对查获的酒后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的原则,一律顶格处罚。大队根据城区各酒店娱乐场所分布情况及周围交通状况,确定了重点巡查路段,加大巡查密度。民警对中午12时至14时及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2时等重点时段通行的所有可疑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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