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高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大力践行“两海两绿”路径,扎实推进“五个新实践”,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大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的“东台好人”,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爱敬诚善”的价值理念,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树立鲜明的时代价值取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筑道德风尚高地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现就进一步做好“东台好人”宣传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东台市域范围内发生的(或者在外地生活、学习、工作的东台籍市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干部群众普遍赞誉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推选。
二、推选条件
“东台好人”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种类型,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1. 助人为乐类: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群众赞誉度高。
2. 见义勇为类: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待人以诚,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 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 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推选程序
1. 事迹征集。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积极征集候选人,要对征集的“东台好人”事迹的真实性负责,建立“东台好人”事迹申报诚信承诺制度,要求每一位候选人签订诚信申报承诺书。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公安、信用、卫健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必须征求纪检、组织、检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必须征求市场监管、信用、税务、生态环境、法院等部门的意见),在本地主要媒体和本系统内集中公示候选人事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增强社会公信。
2. 申报推荐。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实行推选工作季度报送制度,即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东台好人”推荐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本镇区本行业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市文明办,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twmb2007@163.com。各镇区每季度申报推荐“东台好人”数量不少于2名,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每半年申报推荐人数不少于1名。
3. 媒体公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组织力量对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推荐的“东台好人”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评出每季度“东台好人”候选人,并在市主要媒体和幸福东台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 最终审定。媒体公示结束后,由相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好人评审团,确定当季“东台好人”入选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东台好人”推选工作时间跨度长、对象范围广,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把“东台好人”推选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将推选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要明确专人专门负责“东台好人”的推选工作,按照要求认真挖掘,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推荐候选人,并扎实做好推荐的候选人情况的实地调查走访、信用联合审核、征求社会意见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推荐的候选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2. 强化宣传。市融媒体中心要明确专人,加大寻访挖掘力度,建好用好“德耀东台·点赞好人”“图说东台好人”等专栏专题,做好“东台好人”宣传工作,原则上每周至少宣传2个“东台好人”的先进事迹。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德耀东台榜”“善行义举榜”“道德讲堂”等载体,大力宣传“东台好人”的先进事迹,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东台好人馆”参观,耳濡目染地接受教育,努力形成向好人看齐、向好人致敬的浓厚社会氛围。
3. 严格考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在年终通报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东台好人”的推荐数和入选数,通报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盐城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盐城市关爱道德典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礼遇关爱“东台好人”,让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在全市上下蔚然成风。要健全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不再享受关爱待遇。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东台好人”推荐表
2. 诚信申报“东台好人”推荐材料承诺书
中共东台市委宣传部 东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台好人”宣传推选工作的通知(东文明办〔2020〕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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